港澳会客厅|马浚伟谈“履新”:利用内地影视资源可以做很多事情******
中新网香港1月19日电(记者 索有为)香港著名艺人马浚伟日前被香港特区政府正式任命为香港艺术发展局成员,他在接受中新网港澳会客厅采访时表示,内地影视资源充足、人才充足,希望周边的同业都能利用好内地影视的配套、资源,投入更多的新的创作。
在谈及上任后如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在香港的影视产业建设时,马浚伟首先强调说:“很多香港的朋友还有一点是搞不清的。香港本身就是在大湾区里面,大湾区不是香港以外的地方,我们就是在大湾区。怎么连接附近的大湾区的各个城市,然后发挥他们连接起来的作用,这才是重点。”
马浚伟表示,上任以后马上推动大湾区的一些电影项目,希望一些电影的整个制作过程都能在大湾区里面游走,可以再去不同的点拍摄,邀请不同城市的制作人员或者演员拍出一部不是以香港为单独的一个单位筹备的电影,“澳门也好、广州也好,整个大湾区里的各个城市发生的故事,其实我也在构思当中”。
“我希望在艺发局也好,康文署也好,或者是在特区政府那边也好,我能提出一些我的想法,然后去发动大湾区里面的演艺人员一起去参与,有延续性的、不停地有不同的作品出来。”马浚伟说。
在香港演艺界摸爬滚打30年的马浚伟认为,香港有其充满特色的地方,香港音乐及影视作品也陪着很多人长大,但应该承认内地影视发展非常快,特别是内地影视资源充足、人才充足,这对香港来说不会是考验,反而会是非常好的原动力,会让香港的业界工作者觉得“要加把劲”,未来他本人亦非常愿意为此出一份力。
马浚伟补充说,现在内地影视市场已经很好,要增强更多的IP在里面,需要更多的是题材、更多的原创,特别是现在香港在国家支持下也希望成为文化艺术中心,希望周边的同业都能利用好内地影视的配套、资源,投入更多的新的创作,“我们能走到今天,然后面向国际化,没有输给谁,我觉得这个真的很厉害的”。(完)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